11月8日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,審議并原則通過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(修訂草案)》。
◇會議指出
會議指出,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(以下簡稱《名錄》)是危險廢物環(huán)境管理的重要基礎和關鍵依據(jù)。新修訂的《名錄》貫徹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(guī),進一步完善鑒別后危險廢物管理歸類,精準限定危險廢物范圍,新增、修改相關表述,對于構建我國危險廢物鑒別體系、防范危險廢物環(huán)境風險、維護公眾健康和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。
◇會議強調
要認真抓好《名錄》實施,做好內容解讀、宣傳培訓工作,幫助地方和企業(yè)準確把握修訂內容,及時解決危險廢物屬性認定中的技術問題,強化《名錄》實施與危險廢物申報、轉移聯(lián)單、排污許可證等環(huán)境管理制度的銜接,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全鏈條、全過程環(huán)境管理水平。
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。
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副部長趙英民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駐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紀檢監(jiān)察組組長廖西元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副部長董保同出席會議。
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總工程師,駐部紀檢監(jiān)察組負責同志,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。應急中心、機關服務中心、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。
本次修訂內容包括:1.修訂了正文第六條第二句修訂為“經鑒別具有危險特性的,屬于危險廢物,應當根據(jù)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險特性對照本名錄中已有廢物代碼進行歸類,無法按已有廢物代碼歸類的,應確定其所屬廢物類別,按代碼‘900-000-××’(××為危險廢物類別代碼)進行歸類管理”。理由:《名錄(2021 年版)》的正文第六條規(guī)定對鑒別后屬于危險廢物的,僅分類到廢物類別一級。實際鑒別工作中,存在較多可以確認鑒別對象與《名錄》已有代碼危險廢物的危險特性和處置特性一致或相似的情形。此類廢物直接按《名錄》中已有代碼歸類,便于危險廢物的高效利用處置和精細化管理。
2.修訂了附表2.1對HW02、HW03、HW12、HW40 和 HW45五類廢物添加標注限定;
2.2新增 4 種危險廢物(廢 物 代 碼 分 別 為 321-035-48 、 321-036-48 、 321-037-48 和321-038-48);
2.3刪減 2 種危險廢物(刪除廢物代碼為 261-100-11 的危險廢物,理由:與廢物代碼為 261-012-11 的危險廢物重復;刪除廢物代碼為336-100-21的危險廢物,理由:與廢物代碼為 336-100-17 的危險廢物重復);
2.4合并或拆分 3 種危險廢物(將廢物代碼為 336-064-17中除油過程產生的礦物油類廢物調整、合并至廢物代碼為 900-210-08 的危險廢物,理由:根據(jù)征集意見情況,除油過程產生的廢物中主要為礦物油類污染物,與廢物代碼為 900-210-08 的危險廢物相同;將廢物代碼為900-053-49的危險廢物拆分為廢物代碼為900-054-29的危險廢物和廢物代碼為900-055-45的危險廢物,理由:廢物代碼為 900-053-49 的危險廢物中包括的兩類廢物污染特性不同,處置方式也有較大差異,拆分為 HW29 和 HW45 中的廢物,利于處置和消除危險特性)
2.5廢物描述修改 18 種(詳見附件3)。
3.修訂了附錄的 2 個種類3.1序號為 9 的含油金屬屑的利用環(huán)節(jié)豁免條件;
3.2序號為 16 的含鉻皮革廢碎料運輸環(huán)節(jié)的豁免內容和豁免條件。